報讀證書須知
 
A.報讀

  1. 「證書課程」學員繳交報名(登記)費,經本會接納後,便正式成為證書課程學員。
  2. 報讀課程時,學員只需在報名表(印刷版或電子版)上填上學員編號,便能將有關課程加入證書課程修讀記錄(惟須符合修讀要求,例如達到目標出席率)。

 
B.修讀要求
基礎證書課程

  1. 於五年內,學員修讀25或以上學分(包括相關證書指定之必修及選修短期課程),並達到修讀要求:
    1. 整體出席率達80%,而每課程出席率達70%(即少於4堂之課程全勤,4堂或以上之課程缺席不多於一次)
    2. 完成課程指定習作
  2. 學員於申請報讀基礎證書前之兩年內,若曾修讀相關短期課程,並達到學分的修讀要求(參以上B1項),則可計算為已修讀之證書學分。

進深證書課程

  1. 取得「基礎證書課程」後,學員可選擇額外修讀相關課程滿20學分(其中需包括修讀「經卷知識裝備系列」課程),並達到修讀要求,即可獲「進深證書」。
  2. 「進深證書課程」沒有修讀年期限制。

修讀其他類別之證書
學員於完成報讀時選擇的「基礎證書課程」後,可申請修讀其他類別之基礎證書(豁免申請費),所有共通之必修及選修科目,若達到學分修讀要求,均可計算為新選擇證書之學分。
 
C.完成基礎證書之學員優惠

  1. 報讀課程
    1. 完成「基礎證書課程」後,學員於任何時間報讀本會課程,均可享早鳥優惠價。
    2. 若於早鳥優惠期內報名,更可享優先取錄(特別是有名額限制的課程)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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